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各生产装置区外操人员取样时应站在上风向进行操作,取样口处应设置醒目取样标识和取样注意事项。
苯胺原料罐及环己胺装置粗品取样口设置密闭取样器。
环己胺装置二层、灌装间设置洗眼器,洗眼器的位置应满足使用者以正常步伐不超过10秒钟能够顺畅到达的地方,且距离危险源不超过15米,并在一个水平面上,中间不应有障碍物,并且要有醒目的标识,并采取防冻措施,经常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对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使用、报废或更换,加强员工的培训,确保职工按照规定在现场操作时能够正确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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