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建设单位 |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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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滨州市博兴县京博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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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恩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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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5万吨/年混合烷烃脱氢及配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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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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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前身为始建于1988年的博兴县润滑油脂厂,2000年改制成立山东京博石化有限公司,2004年更名为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业,集石油炼制与后续化工为一体的民营大企业。 项目组成:混合烷烃脱氢装置一套,2台2000m3正丁烯储罐、1台2000m3丙烯球罐、3台2000m3混合烷烃储罐、2台2000 m3丙烷球罐、2台2000 m3丙烯球罐、2台2000m3MTBE储罐、装卸车站台、压缩空气站、变电室、制氮站、机柜间。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72人,其中本项目新增人员60人,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储运、空压站依托企业现有人员,共12人。 本项目原料丙烷、醚后C4液化气为本厂气分装置和原有MTBE装置自产的液化气,原料供应可靠,另外若本厂气分装置丙烷来源不足,外购一部分C3作为本装置原料;产量为年产11.52万吨丙烯、年产7.40万正丁烯、年产16.44万吨MTBE、年产0.72万吨氢气、年产0.52万吨重组分汽油、年产2.19万吨燃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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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赵冰、任鑫、苏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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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6.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杨恩思 |
采样检测人员 |
周斌、孟宪龙、贾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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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6.2.24-2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杨恩思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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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毒物:氯、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硫化氢、液化石油气、丁烯、甲醇、四氟乙烯、一氧化碳 (2)物理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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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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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二)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第1项“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该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5万吨/年混合烷烃脱氢及配套项目当前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氢气压缩机、制氮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降噪措施,如选择厚胶皮软垫,条件许可下建议设置隔音棚。 (2)物料装车时应注意输送软管在使用前进行试漏,检查阀门是否关闭,卸车人员穿戴劳保防护服装。检查机泵是否泄漏,接通电源,点试泵的转动是否正确。装卸车过程若发现泄漏现象,立即停泵,处理漏点。 (3)采样时,取样口的高度离操作人员站立的地面与平台不宜超过1.3m;采样口要选用密封性能好的阀门,防止物料滴漏;取样口附近应设回收设施。 (4)输送物料或者废液的管道系统、设备、阀门、泵以及其他固定设备要贴上标签或注明记号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物质,并注意对标签破损不清晰的进行更换。 (5)定期维护含有氯气的管道,防止出现泄漏,液氯汽化器、贮罐等设备的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应装有带远传报警的安全装置。 (6)进入储罐密闭空间进行检修作业时,应接受有限空间职业卫生作业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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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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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由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负责定期危害保养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按照GBZ158的要求补充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公告栏等;完善现场相关区域警示线的设置; 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工人严格按照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操作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严格按照GBZ188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6、补充针对冻伤、氯气急性中毒等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 7、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明确评价范围,对依托利旧设施符合性进行说明; 2、细化工艺流程描述(储罐区及装卸车、PSA单元、加氯过程等),明确关键控制点(装卸车、加氯等); 3、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落实情况; 4、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明确相关防毒、防噪等设施和措施; 5、完善检测情况(公用工程等),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分析,评价其符合性; 6、细化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分析,明确其符合性; 7、列表说明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对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专家提出的现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8、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建议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