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建设单位 |
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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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滨州市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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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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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油品质量升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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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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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由山东滨化集团控股80%,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的股份制企业。该公司位于滨州市阳信经济开发区工业七路,厂区占地面积1700亩,注册资本6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忠正。营业执照许可范围为:沥青、石脑油、焦化原料(燃料油)、蜡油、汽油、液化石油气、石油焦、乙烯料(芳烃料)、柴油、工业硫磺、碳五、混苯、苯、甲苯、二甲苯、混合芳烃、丙烷、MTBE、油浆生产销售。 项目组成:柴油加氢改质装置、甲醇裂解制氢装置、控制室、产品罐区、原料罐区、装卸设施、变配电室、泡沫站。 劳动定员:依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生产装置劳动定员为其他装置转岗人员和新招聘人员,作业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公辅设施均依托公司原有人员,不再新增人员。 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原料为催化柴油、减一线油、纯氢气,产品为干气、石脑油、精制柴油;甲醇裂解制氢装置:原料为甲醇,产品为氢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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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赵冰、靳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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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7.2.1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超 |
采样检测人员 |
董庆鹏、王刚、王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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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7.2.21-2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超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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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毒物: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硫化氢、氨、一氧化碳、甲醇 (2)物理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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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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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2017〕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判定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二)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第1项“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当前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油品质量升级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定期对装置区内设备与管道采取的防腐、密封措施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企业正常生产后化验取样、设备维修等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短时间浓度较高情况,企业应加强上述作业时员工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佩戴的监管,同时预防跑冒滴漏现象引起的化学毒物泄露。 (2)输送物料或者废液的管道系统、设备、阀门、泵以及其他固定设备要贴上标签或注明记号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物质,并注意对标签破损不清晰的进行更换。 (3)进入受限作业和检维修时应遵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严格的监督监护规定,应有必要的现场救援措施,避免毒物的积聚造成人员损伤。 (4)进一步加强调和泵、卸车泵、流量阀等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降噪措施。 (5)预防夏季局部高温,尽可能缩短露天作业时间,及时为工人提供含盐清凉饮料,配备防中暑的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药品,预防中暑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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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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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2、由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按照GBZ158的要求补充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告知栏等; 4、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 5、严格按照GBZ188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并做好记录; 6、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控评效果评价报告: 1、核实生产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 2、完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进一步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 3、完善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冲淋洗眼器的设置调查,并对其符合性进行评价;明确及其有效性。 4、细化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公告栏(牌)种类和位置等的建议。 5、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分析,明确符合性。 6、列表说明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对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专家提供的现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7、补充设备布置图等相关图纸。 8、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建议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