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建设单位 |
山东沾化腾越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沾化经济开发区富源五路以东、恒业四路以北 |
||
联系人 |
杨秀林 |
||
项目名称 |
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
||
项目简介 |
|||
山东沾化腾越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8日,股东有高华顺、张凯,共同出资3000万元。位于沾化经济开发区富源五路以东、恒业四路以北。山东沾化腾越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研究分析现有市场的前提下,拟新建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项目组成: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生产装置区;储运设施:罐区(5台1350 m3原料储罐、1台200 m3产品储罐、10台1350 m3产品储罐和1台1350 m3燃料油储罐)及装卸设施;公辅设施:变配电室、发电机房、配电室、控制室和化验室、导热炉房、隔油池、环保池、循环消防泵房、泡沫站、事故水池等。 劳动定员:本项目总定员为40人,生产人员工作制度为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装置全年运行8000小时。 本项目主要原料有本项目原料为煤焦油、燃料油。主要产品有轻油(0.15万吨/年)、1#油(4.2万吨/年)、2#油(4.2万吨/年)、3#油(4.2万吨/年)、沥青(7万吨/年)。 |
|||
现场调查人员 |
徐红菲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10.1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杨秀林 |
采样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1.化学毒物:煤焦油沥青挥发物、吡啶、蒽、菲、萘、茚、苯、甲苯、二甲苯、联苯、苯酚、甲酚、硫化氢、一氧化碳、苯并芘; 2.物理因素: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为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二)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第2项“炼焦”行业,本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可研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建成后正常生产状况下,本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山东沾化腾越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所有采样均应选用密闭式采样器,防止有毒物泄漏; 2、化验室应设置通风柜,同时设置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应满足12次/小时; 3、导热炉房设置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4、贮存煤焦油、产品罐区应设置围堰; 5、轻油、1#油装车鹤管设置油气回收设施; 6、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进一步加强对真空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减振、降噪措施;。 7、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
审核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对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完善评价范围描述,明确污水池的描述。 2、完善工艺流程描述,补充脱水、装卸过程、污水处理过程的描述。 3、明确原料、燃料油的组分,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4、明确化验室和控制室建筑物的形式,完善建筑物卫生学分析评价,修订完善通风和事故通风的评价。 5、说明类比来源,结合类比调查,说明本项目可借鉴的内容。 6、补充工作场所办公室、卫生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等)、生活用室(休息室、食堂、厕所等)等辅助用室; 7、补充符合要求的周边关系图、工艺流程图等相关图纸; 8、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