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建设单位 |
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无棣县鲁北生态工业园区内 |
||
联系人 |
王长生 |
||
项目名称 |
100Kt/a金红石型钛白粉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
项目简介 |
|||
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属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下属企业之一,公司坐落于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山东省最北端,主要从事钛白粉生产和销售。项目工程总投资47000万元,新建总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的金红石型钛白粉装置,其中包括新建两条5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线,目前一条5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生产线已经建设完成,另一条正在建设中。建设项目各生产车间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各车间设置有DCS控制系统,控制本车间内的生产过程,中央控制室DCS监控全厂生产过程,作为调度辅助生产顺利进行。 项目组成:本项目占地面积15.1万m2,其各生产车间、公辅设施等全部为新建。本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磨矿车间、酸解车间、沉降厂房、澄清压滤车间、结晶浓缩车间、水解车间、水洗漂白车间、煅烧中粉工段、后处理车间,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煤气发生站、废酸浓缩工段、污水处理、脱盐水站、净水站、空压站、变电站、配电室、化验室、中央控制室、成品库、原矿库房、电石渣仓库、亚铁库、储罐等公辅设施。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473人,管理及后勤人员为常白班,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7天,生产人员367人,其中卸酸工为常白班,每班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7天,其余人员为三班三运转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7天,年操作时长8000小时。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钛铁矿、高钛渣、98%硫酸、42%NaOH、硫酸铝、硫酸锆、盐酸、氧化锌、碳酸钾、磷酸≥85%、铝粉≥96%、偏铝酸钠≥48%、铁粉、阻垢剂、氢氟酸、木粉、珍珠岩、絮凝剂、电石渣,主要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硫酸亚铁。 |
|||
现场调查人员 |
苏成华、卞锐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5.8.1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长生 |
采样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1、粉尘:其他粉尘(矿物粉尘、铁粉、锌粉、絮凝剂、珍珠岩)、煤尘、矽尘、二氧化钛粉尘、铝尘、木粉尘、电焊烟尘; 2、化学毒物:硫酸及三氧化硫、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二氧化硫、氧化锌、氟化氢、磷酸、氢氧化钾、硫酸亚铁、煤焦油、偏铝酸钠、硅酸钠、硫酸铝、碳酸钾、电石渣、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苯并芘、萘、蒽、菲、苯、甲苯、二甲苯。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焊弧光。 |
|||
评价结论及建议 |
|||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的第十三小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第一项“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控制职业病危害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正常生产过程中,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噪声危害控制、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并且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Kt/a金红石型钛白粉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企业应加强包装过程的自动化程度,尽量减少员工直接接触粉尘;加强包装操作时的密闭措施,减少粉尘泄漏;调整除尘罩的设计,使其靠近粉尘逸散点,提高除尘效果。 2、煤棚应增设天窗,建议使用密闭输送皮带,在转接点设置局部除尘设施。 3、磨矿库房球磨机运行过程中,粉尘粒度较细,容易扩散,企业应该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密闭,减少粉尘泄漏扩散。 4、企业应及时清理地面沉积的粉尘,防止二次扬尘。 5、企业应将喷射器、真空泵、球磨机、砂磨机、气流粉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单独隔离,设置减振基础,减少对整个车间的噪声污染。 6、企业应加强隔声操作室的隔声设计,隔声操作室的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 7、完善转窑炉隔热措施,减少高温危害。 |
|||
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
审核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较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较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基本满足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4、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基本完成;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7、为劳动者配备了个体防护用品; 8、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9、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10、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三、专家组建议 (一)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建议 1、补充酸碱装卸车、密闭空间作业、化验采样、水洗工段滤布清洗、清域作业防护建议; 2、分析公辅设施工序上煤工接尘浓度超标而振动筛下料口巡检位浓度较低的原因,针对后处理工序包装岗位及包装工提出防尘技术改造和改进管理措施的建议; 3、细化表 3-11 企业设置的通风设施一览表的调查内容,调查和测量通风除尘设施设备运行性能参数,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4、煤气发生站一氧化碳中毒是本项目首要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调查评价一氧化碳报警装置设置数量、位置和报警值是否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 5、分析评价硫酸储罐、液碱储罐等危险化学物存放的储罐区、仓库的急救场所、泄险区、撤离通道等调查情况; 6、本项目存在的氟化氢、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为高毒物品,硫酸、木粉尘为确认人类致癌物,应提示用人单位正确对待检测数据,采取工程控制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以有效地减少或消除接触,尽可能保持最低接触水平; 7、防毒面具中仅有的7号滤毒盒能否全面防止盐酸、硫酸、磷酸、氢氟酸、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根据接触不同的毒物细化分析,说明防护眼镜配发给了哪些工种; 8、细化煤气成份识别应增加氮氧化物、苯并芘、萘、蒽、菲、三苯,煅烧评价单元应识别氮氧化物,对识别出的、未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逐一说明未检测原因; 9、全面落实专家提出其他各项建议。 (二)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的建议 1、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做好检维护记录; 3、按规定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要求个人签字并督促其正确佩戴; 4、在酸解车间的硫酸储罐设置洗眼器,水洗漂白车间盐酸储罐设置喷淋洗眼器; 5、高度重视煤气发生站一氧化碳应急救援,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一氧化碳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与周期应符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存在问题员工进行复查; 7、补充、完善酸碱装卸车、化验采样、密闭空间作业、清域作业、水洗工段滤布清洗、产品包装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8、加强成品库房、硫酸储罐、液碱储罐区域防护和管理,杜绝职业安全事故发生; 9、全面落实专家组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各项建议。 四、评审组意见 1、《控评报告》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建议修改后通过; 2、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建议,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存档备查,建议整改后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