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建设单位 |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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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滨州市博兴县京博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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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鲁洪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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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36万吨/年改性及乳化沥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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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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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前身为始建于1988年的博兴县润滑油脂厂,2000年改制成立山东京博石化有限公司,2004年更名为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业,集石油炼制与后续化工为一体的民营大企业。 项目组成:生产装置(36万吨/年改性及乳化沥青装置区,包括24万吨/年改性沥青生产线、12万吨/年乳化沥青生产线、沥青烟处理设施、控制室)、储运设施(2台200m3基质沥青罐、1台50m3基质沥青罐、1台80m3溶剂罐、10台200m3改性沥青发育罐、6台50m3乳化沥青罐及4个装车位)、公辅设施(导热油炉、配电室、化验室)。 劳动定员:本项目的生产制度为三班二运转制或常白班工作制。定员8人,管理人员2人,操作人员6人,化验分析人员均依托原有人员。 本项目原料为基质沥青,辅料为改性剂、助溶剂、稳定剂、乳化剂、盐酸、液碱;产品为改性沥青和乳化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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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赵冰、靳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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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7.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鲁洪才 |
采样检测人员 |
周斌、郭学伟、孟宪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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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7.8.15~1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鲁洪才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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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粉尘:其他粉尘 (2)化学毒物: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一氧化碳 (3)物理因素: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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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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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二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第1小类“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6万吨/年改性及乳化沥青项目当前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改性剂投料采用喂料器通过上料风机进行投料,提高投料自动化,减少人员接触时间。 (2)进入受限作业和检维修时应遵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严格的监督监护规定,应有必要的现场救援措施,避免毒物的积聚造成人员损伤。 (3)预防夏季局部高温,尽可能缩短露天作业时间,及时为工人提供含盐清凉饮料,配备防中暑的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药品,预防中暑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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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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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设施: 1、按照《职业卫生裆案管理规范》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结合企业自身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指定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做好记录; 3、由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按照GBZ158的要求补充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公告栏等; 5、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 6、严格按照GBZ188进行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需复查人员进行复查;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核实生产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日写实; 2、细化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完善核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落实情况说明,明确符合性; 3、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键控制点,完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特征分析(时间、场所、人数、接触水平等); 4、细化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说明其符合性; 5、细化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公告栏(牌)种类和位置等的建议; 6、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分析,说明其符合性; 7、列表说明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对报告提出的不符合项、专家提出的现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8、补充符合要求且与现场一致的相关图纸; 9、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建议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