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建设单位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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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滨州市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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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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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6000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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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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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68年,1970年正式投产,由原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而成,至今已成为一个以石油化工为中心,精细化工、氯碱、炼油、热电相配套的综合性的股份制化工企业,拥有总资产18.38亿元,员工3700人。于1998年5月21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位于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法定代表人张忠正,注册资本陆亿陆仟万元,占地面积49.8万m2。主要经营:环氧丙烷、二氯丙烷、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次氯酸钠溶液、破乳剂系列、农药乳化剂系列、缓蚀剂系列、印染、纺织助剂等。 项目组成:新建生产车间(精馏区、调配区、过滤包装区、氧化区、超纯水厂房、空调机房、氢氟酸中间仓库)、储存设施(制冷厂房和废气处理与回收酸区、无水氟化氢储罐)、公用工程及相关辅助设施(新建制冷厂房、无尘室、变配电室等。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59人,包括车间级管理人员9人,与六氟磷酸锂共用,工段级技术管理人员4人,均由化工分公司原有员工兼任,其余为操作人员,四班三倒制,每班11人,均为新员工。生产车间采用四班三倒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无水氢氟酸、氧化剂、超纯水,主要产品为电子级氢氟酸、工业级氢氟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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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徐红菲、苏成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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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6.5.18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超 |
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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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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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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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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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氢、氟硅酸、三氟化砷、砷、硫酸、二氧化硫、氟、五氟化砷、氢氧化钾、氟化钾、氟利昂、噪声、工频电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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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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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三小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中第6项“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类别,应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根据企业提供的可研报告等资料,本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项目可研报告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建成后正常生产状况下,本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吨/年电子级氢氟酸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在电子级氢氟酸灌装口设负压接口,以防止生产装置中的氟化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造成人员中毒; 2、设置密闭取样器,取样时正确穿戴防酸服、面罩、防酸手套; 3、在电子级氢氟酸厂房、废气处理和回收酸区设置轴流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4、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进行审查;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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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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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对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专家组建议: 1、细化原辅材料组分和理化性质分析,核实物料平衡,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完善总平布置、竖向布置、设备布局等的分析评价。 3、修订建构筑物结构及围护形式,完善通风设施的分析评价,并细化提出通风系统的针对性建议。 4、细化工程分析,科学合理预测预期接触水平。 5、细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分析评价。 6、依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原则依次提出补充措施和建议。 7、细化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8、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及建议。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