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建设单位 |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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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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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鲁洪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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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20万吨/年柴油升级国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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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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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决定投资10151万元在原有80万吨/年加氢精制装置基础上建设120万吨/年柴油升级国五项目,该项目选用丹麦托普索公司的加氢脱硫及降凝工艺技术,增设循环氢脱硫系统、溶剂再生单元,该项目建成后产品满足车用柴油国五标准。 项目组成: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柴油升级国五项目主要是在对原有80万吨/年加氢精制装置(占地6116m2)的预留地进行扩建,并新增溶剂再生单元,不新增占地面积。该项目主要包括加氢装置、溶剂再生单元。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柴油加氢装置加工能力为120万吨/年,新增溶剂再生单元加工能力定位为70吨/小时等。 劳动定员:本项目属于该公司炼化七车间管理,管理人员负责整个车间的装置(包括原有:5000Nm3/h 制氢装置、4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15000 Nm3/h 制氢装置;扩建后的120万吨/年柴油升级国五装置)。该项目投产运行后定员不增加作业人员,依托原80万吨/年加氢精制装置人员。其中管理人员采用常白班工作制,生产装置人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制。 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包括加氢装置(扩建后)、溶剂再生单元(新建),其中加氢装置的原料为直馏柴油和焦化柴油的混合油,其中直馏柴油由公司原有装置230万吨/年高等级沥青装置及150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装置提供,焦化柴油由公司原有装置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及8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提供,产品主要为精制柴油、石脑油、加氢干气等;溶剂再生的主要原料为富胺液,主要来自加氢装置(包括120万吨/年柴油升级国五装置、30万吨/年加氢装置和60万吨/年汽油加氢脱硫装置)产生的富胺液,产品主要为贫胺液、酸性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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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苏成华、任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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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6.7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鲁洪才 |
采样检测人员 |
董庆鹏、王海华、陈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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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6年8月2日-4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鲁洪才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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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汽油、硫化氢、氨、甲烷、一氧化碳、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 (1)化学毒物检测结果:本项目作业场所各岗位人员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物理因素检测结果:本项目各岗位人员接触的噪声、高温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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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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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本项目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中第(十二)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中第1项“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20万吨/年柴油升级国五项目当前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项目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定期对装置区内设备与管道采取的防腐、密封措施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加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企业正常生产后化验取样、设备维修等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短时间浓度较高情况,企业应加强上述作业时员工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佩戴的监管,同时预防跑冒滴漏现象引起的化学毒物泄露。 (2)采样时,取样口的高度离操作人员站立的地面与平台不宜超过1.3m;采样口要选用密封性能好的阀门,防止物料滴漏;取样口附近应设回收设施。 (3)输送物料或者废液的管道系统、设备、阀门、泵以及其他固定设备要贴上标签或注明记号以识别所输送的有毒物质,并注意对标签破损不清晰的进行更换。 (4)进入受限作业和检维修时应遵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严格的监督监护规定,应有必要的现场救援措施,避免毒物的积聚造成人员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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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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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意见: 1、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由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2、按照GBZ158的要求补充工作场所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公告栏等;3、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4、现场应设置密闭取样器,并落实相关的个体防护用品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工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及时更换。 控评报告建议: 1、核实评价范围;完善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核实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描述,说明其符合性;2、核实生产岗位设置、人员配置及工作制度。明确原辅材料(缓蚀剂)的主要成分说明,完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明确关键控制点;3、进一步完善接触特征分析、明确接触时间,确保与实际相符。 专家组同意原则通过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依程序上报。 |